本報記者 李燕京
“我家的冰箱還能使用,為什么要我重新買一臺?”丁女士家的冰箱已使用近15年,超過了正常的使用年限。但是“不壞就不換”的觀念使得很多家庭仍像丁女士家一樣在使用“超齡”家電,這樣的使用觀念使得家用電器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據了解,目前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正在起草制定家電安全使用年限的相關標準。該標準正式實施后將強制要求生產廠家對其家用電器產品標明安全使用期限,并承擔使用年限內的事故責任。有關人士透露,今年內該標準有望出臺。
家電退休年齡將有詳細規定
據了解,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起草了《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家用電器即指目前所說的“白電”),制定方特別強調,該《細則》正式實施后將強制要求生產廠家對其家用電器產品標明安全使用期限,以改變家電使用過程中“超齡服役”的現象,從而為消費者的安全負責。目前該《細則》已起草完畢,并交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進行審批,審批周期約為半年,預計今年可以出臺。
記者從國家家用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部獲悉,在保證安全性和經濟性的前提下,《細則》(草案)規定了各種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的最低行業標準:空調的安全使用年限是15年,洗衣機8年,電冰箱12年,其他小家電使用年限各不相同,多數在10年左右。
《細則》(草案)中規定的年限是對某類產品使用年限的最短標準,即對廠商技術部門的最低要求。例如,《細則》(草案)中要求洗衣機的安全使用年限是8年,那么就是要求所有廠商都必須保證本品牌的洗衣機最短壽命是8年,并且予以標注明示。一些企業根據自己產品的特點,也可能會標明自己產品的使用年限長于規定的年限,比如洗衣機廠商標明自己的產品安全使用年限是10年,這也是允許的,但是在廠商所標明的安全期限內,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所有的責任將由廠商承擔,這也是企業對消費者所做出的安全承諾。
據國家家用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部主任魯建國介紹,其實類似的規定國外早就已經比較規范了,按目前國際通行的標準,常用家電的正常使用年限為:電冰箱13-16年;洗衣機12年;電吹風4年;個人電腦6年;電熱水器12年。將其對比目前《細則》(草案)中的規定可以很明顯地看出,我國規定的家電壽命都要短一些。魯建國對此的解釋是:制定安全使用年限會參考國外的相關規定,但是國內企業的生產能力、產品質量與國外企業仍存在差距,因此才有這樣的不同。
另據介紹,安全使用年限的限定條件是產品在一般家庭的平均使用強度下。也就是說,電器長時間停用和超強度的使用都屬于極端特例,不在考慮范圍之內。不過,制定方特別考慮了水的因素,凡是與水有關的電器都要特別注意,比如洗衣機、熱水器等等,在安全使用年限上將嚴格控制。
超齡服役家電隱患多
現在,很多消費者使用家電都是一直用到不能用為止。但是,超期服役的家電在使用過程中會存在很多隱患,一些發達國家對電器的環保和安全使用期限都有說明,許多品牌明確規定若干年后將不再提供零配件。而在我國,幾乎還沒有企業在家電說明書中標注使用期限,很多消費者也都抱著家電產品就是要壞了修,修好再用,一直要用到不能用為止的想法。
今年3月30日,武漢發生一起使用直排式燃氣熱水器造成燃氣中毒事故。直排式燃氣熱水器因為沒有排煙管,只能把產生的廢氣直接排放到室內,使用者稍不注意,就易造成中毒。我國從1999年起,就禁止生產直排式燃氣熱水器;從2000年起,禁止銷售該類熱水器。但是,在禁令發布之前,很多家庭已經購買了該類產品,且目前仍在使用。
今年2月26日下午5時20分許,上海一居民樓單元房內突然冒出濃煙,隨后竄出火苗。由于當時住戶不在屋內,鄰居急忙撥打了火警電話。據介紹,最先起火的是室內客廳中一個用了20年的老舊冰箱,可能是線路老化引起的火災。所幸撲救及時,沒有蔓延到其他居民的住所。
本報曾對電視機引發的惡性事故作過一次大規模的調查,調查結果表明,98%以上的由于電視機引起的火災、爆炸等惡性事件的原因都是超期服役、線路老化等。調查發現,當電視機受到震動、沖擊、碰撞、驟冷、驟熱以及電視機內塵埃污垢過多,或電線短路造成局部過熱等,都可能引起顯像管爆炸。電視機超過使用期限后,電器元件就會老化,圖像不清楚,用戶常用拍拍打打的方法來解決,這樣的電視機其實就有爆炸的危險。
標注年限內責任由企業負擔
《細則》的推出,將使得許多以往抱著“不壞不換”觀念的家庭對使用年限有新的認識。這無疑會促使家庭加快家電產品的更新換代。安全年限標準的出臺,同時也有利于界定家電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時的責任。即在廠家所標明的安全期限內,一旦出現如漏電、起火等安全事故,所有的責任將由廠家承擔,這也是企業對消費者做出的安全承諾。
一位彩電企業的負責人說,其對于《細則》的出臺非常歡迎。這對企業對消費者都有好處。其實就在去年,部分家電企業也曾提出過彩電、空調等產品的使用年限問題,不過由于8至10年不等的年限與消費者的習慣思維發生矛盾,當時還有不少評論認為這是廠家為了賣新產品而搞出的噱頭。
據記者了解,目前家電企業大多對產品的使用壽命諱莫如深,生怕明示后,壽命過短會引起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懷疑,所以干脆不標注。如此一來,作為普通消費者,根本無法形成對家電使用壽命的正確認識。而對于企業,只要是家電產品出現惡性事故就要為產品買單。有了明確的使用年限也就給企業的責任畫上了一個句號。
也有消費者擔心,生產廠家會將使用年限標注到最低,原本可以多用幾年的電器,一旦標注了期限,總覺得超期使用會有危險。這樣好讓消費者加快更新換代的速度,擴大市場。
業內人士分析,從目前的市場形勢來看,如果廠商想以縮短安全使用期限來提高市場更新速度,其產品可能就會缺乏市場競爭力;如果在規定正式施行后,廠家在標準之上再自行延長安全期限,雖然承擔的責任更重了,但也不失為一種產品質量過硬、售后服務有保障的表示。《細則》的出臺其實提高了行業的準入門檻。
在家電產品的廣告宣傳中,我們時常可以聽到,某某電器使用了50年依然在工作,某某電器已經使用了三代人,像這樣對消費者不負責任的宣傳,隨著使用年限的出臺將會消失,不再誤導消費者。
雖然《細則》尚未出臺,但一些企業已經主動標示產品的使用壽命。 董芳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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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年限標準不同于安全使用期限
2007年3月1日,信產部《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正式實施,3月1日之后生產的彩電等電子產品都要強制加貼環保標識。隨著這批產品的陸續上市,市面上加貼環保標識的家電等產品越來越多。不過,由于對管理辦法的實施不夠了解,不少消費者都誤把環保標識上的環保使用期限當作了家電產品的安全使用期。
對此,信產部有關人士解釋,包括家電在內的電子信息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特指環境質量安全的期限,僅指電子信息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不致發生外泄或突變從而對環境造成污染或對人身、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期限。環保使用期限不等于安全使用期限,不包含因電氣性能安全、電磁安全等方面因素所限定的使用期限。環保使用期限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產品的安全使用期限。
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各廠家出產的電子信息產品其環保使用期限基本相同,像彩電的環保期限一般標注為8到10年,這一數字和業內普遍認為的彩電安全使用期限基本相當。不過,環保期限畢竟只承諾環保方面的安全,并不擔保期限內彩電等產品不會由于老化而出現起火等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