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袁國禮)針對近來媒體對中消協性質的不同報道,昨天,中消協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母建華正式對外界表態:中消協并非民間社團。
母建華表示,中消協是不同于民間社團的社會組織。他說,其他社會團體都是由公民自發組成、為特定會員服務的組織;中消協是由國家工商等部門發起,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為不特定的廣大消費者服務的。
母建華表示,根據消法,政府應當對消協予以支持,幫助解決消協的機構定位、編制、經費、辦公條件等實際問題也在支持之列,“消協的經費應由政府財政撥款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