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新京報
中國自行車協會一會員單位認為參展待遇不如非會員,告狀索要展位
本報訊(記者陳俊杰)中國自行車協會的一家會員單位將協會告上法庭,控告遭到協會“不公正待遇”。這家名為大行車業的會員控訴說,以會員身份提前半年申請獲得2007年中國國際自行車展展位未能如愿,而協會對待非會員單位卻“禮遇有加”,認為“會員的優先權被剝奪”,要求法院確認它享有參展的優先權。
昨日,此案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自行車協會表示,會員只享有參展的價格優惠權,而不是參展的優先權。
原告認為應優先獲得展位
讓大行車業“大動肝火”的展覽是即將于5月4日登陸上海的第17屆中國國際自行車展,該展覽由中國自行車協會主辦和上海協升展覽有限公司承辦。
按照大行車業代理人的說法,他們在去年9月11日向中國自行車協會遞交了參展回執,預訂一個160平方米的展位,并為此做好了充足準備。但遞交申請一個月后,始終未得到主辦方的答復。打電話詢問卻得知,不僅預訂的展位沒有,其他展位也預訂不上。
代理人說,大行車業早在2001年就加入了自行車協會,根據協會章程,會員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各項權利。“我們有理由相信,協會應該優先安排我們的展位。但事實上,卻不是這樣,會員的待遇還遠不如非會員,比我們申請晚的非會員單位卻拿到了展位。”大行車業不服,要求法院確認自己享有參展的優先權,并獲得展位。
被告稱會員不應凌駕他人之上
對于大行車業的起訴,自行車協會稱,“我們是主辦方,不是承辦方,不負責展位的安排,不應告協會。”
至于“會員優先權”的問題,自行車協會代理人解釋,會員的待遇只表現在享有參展的價格優惠權,而不是參展的優先權,大行車業主張的“會員優先權”并沒有根據。“會員不應享有凌駕他人之上的權利。”代理人強調。
一同被列為被告的上海協升展覽公司代理人進一步解釋,根據協會章程,會員優先享有的服務包括獲得技術、信息資料的權利,而不是提前獲得展位的權利。代理人明確告訴大行車業,“預訂的展位早在申請10天前就被捷安特預訂了”。
法院昨日未宣判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