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口腔衛生處負責牙防工作,不承擔認證不留任原牙防組成員 ●牙防組此前被判非法認證
本報訊 昨天,衛生部發布公告,撤銷全國牙病防治指導組(簡稱牙防組),同時成立口腔衛生處,負責全國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牙膏認證混亂牙防組受質疑
全國牙病防治指導組是1988年經衛生部批準成立的牙病防治組織。1992年開始對口腔保健用品進行認可和推薦,之后便引來質疑。2005年6月,媒體曝出牙膏認證市場混亂,指出牙防組缺乏必備人員和辦公條件,而且標準不公開,不透明。2005年9月,清華大學法學博士李剛對全國牙防組提起訴訟,認為其并不具有認證口腔保健品的資格。之后多名律師起訴全國牙防組,認為其認證涉嫌欺詐消費者、誤導宣傳。2006年11月,法院判定,牙防組認證屬于非法。
“牙防組已難適應衛生事業要求”
昨日,衛生部表示,牙防組自成立以來,在大眾口腔健康促進、提高群眾自我口腔保健水平、基層專業人員培訓,以及協助衛生部制定我國口腔衛生保健工作規劃、監測口腔疾病發展、建立覆蓋全國的牙病防治組織體系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隨著近年來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不斷強化和行業民間組織的快速發展,衛生部稱,牙防組已難以適應衛生事業發展的要求,因此,決定予以撤銷。
牙防組撤銷后,原承擔的口腔疾病防治和保健工作由衛生部統一安排:群眾性牙病預防保健技術普及和有關事務性工作,將以委托形式交由專業社團或機構承擔。同時,衛生部在疾病預防控制局成立口腔衛生處,負責全國牙病防治的規劃和管理。
口腔衛生處工作人員為公務員
昨天,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說,今后,有關口腔認證的問題,由國家認監委負責;新成立的口腔衛生處只負責就符合認證資質的單位向認監委提出建議,不承擔認證工作。
毛群安表示,口腔衛生處的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而牙防組的人員都是相關領域內的專家,兩者體制上有很大區別,因此,口腔衛生處將不會承襲牙防組的工作機制和工作內容,原有的牙防組成員也不存在留任問題。據介紹,新成立的口腔衛生處的行政職責為制定我國的口腔衛生規劃,對口腔衛生進行管理。
衛生部五一后將解答有關問題
此外,對于牙防組撤銷后,違法認證十多年所帶來的民事責任有誰承擔的問題,衛生部辦公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節日臨近時間倉促,因此消息公布昨日未就此事特別召開新聞發布會,五一長假結束后,5月10日衛生部將在例行發布會上,就輿論關注的牙防組撤銷有關問題,做出詳盡解答。
-各方反應
全國牙防組稱,成立18年為推動牙防事業做出極大貢獻牙防組成員留原單位工作
本報訊昨天中午,設在北大口腔醫院一幢小樓內的全國牙防組辦公室,依然掛著“牙防組”的相關招牌,留守的工作人員稱,尚未接到衛生部撤銷機構的通知;但曾任牙防組副組長的張博學教授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已得知取消牙防組的消息。
牙防組總部設在北大口腔醫學院,成員來自全國,共50多人,直接參與工作的約七八人。張博學介紹,取消牙防組后,他們仍會在原單位工作,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不會去口腔處。
張博學說,牙防組成立18年,為推動牙防事業做了極大貢獻。專家們最初的設想是在政府設立一個機構,但當時正處在機構改革的歷史時期,沒有實現。18年過去了,牙防組也完成了特定的歷史使命。雖然取消了牙防組,但牙防組積累的經驗,建立的全國網絡,建立的敬業隊伍,在牙防事業中還會繼續發揮作用。
他說,口腔衛生處的成立,實現了專家當初的愿望,是巨大的歷史進步。此事體現了我國口腔健康保健的發展,原來是專家形式出面,現在是政府出面加強領導,這是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作為專家,我們為老百姓服務的責任心依然不會變”。
首位狀告牙防組律師李剛表示,僅撤銷牙防組還不夠“牙防組非法所得應接受調查”
本報訊昨天,當衛生部公布撤銷牙防組的消息后,記者采訪了首位狀告牙防組違法的法學博士、律師李剛。李剛表示,對于衛生部突然宣布做出撤銷牙防組的決定,感到有些偶然,僅僅撤銷牙防組而未對后續做出說明,這樣的處理并不夠。
2005年9月,李剛對牙防組提起訴訟,認為其并不具有認證口腔保健品的資格。2006年11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李剛勝訴,牙防組認證屬于非法。
李剛認為,違法認證15年之久的全國牙防組,在法律定性后,對于因違法認證獲得的資金流向如何處理,牙防組參與違法行為后,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由誰承擔,尚沒有交代,牙防組認證活動非法收入也應接受調查。
如果僅僅撤銷牙防組這個不具法律責任能力的機構,而不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并對該機構違法收益做出處理決定,李剛說,這不得不認為是司法上的缺陷。
對于“牙防組風波”最新進展,李剛說:“希望有關部門能主動采取措施,按照法律精神給牙防組事件最終畫上一個更圓滿的句號。”
-記者調查
商家:牙防組撤銷不會影響銷售
表示商場采購更側重于安全認證而非行業認證
昨天下午,記者走訪了北京多家超市,大部分商家給都表示,未聽說“牙防組”被撤銷一事。記者從商場的貨架上看到,曾經標注過“全國牙防組”認證的商品早已改頭換面。高露潔牙膏、佳潔士牙膏,樂天木糖醇口香糖等產品早已不見“全國牙防組認證”相關字眼。
京客隆超市采購中心張經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過去牙防組認證最多只是產品對口腔清潔作用的一種體現,商場采購時并不關注行業認證,而更重視產品是否經過質量監督局、衛生監督局的認證,這兩份認證報告才是具有官方保障的,超市更多考慮的是產品的安全問題。
此外,張經理表示,消費者購買多會選擇知名的老品牌。因此不擔心在少了牙防組認證而影響銷售。而且目前也沒有廠家及客戶就此問題有過反饋。
消費者:“權威機構”可信度存疑
希望政府把好產品技術認證、安全認證關口
昨日,記者在幾家超市采訪了消費者。消費者張女士表示,有關牙防組的風波,從報上了解過一些。張女士說,現在出現問題的產品很多,沒出事之前各種認證都齊全,出了事認證又不管用了。現在看來一些“權威機構”認證的可信度值得懷疑。
正在為女兒選購牙膏的蘇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假冒產品有泛濫之勢,認證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常常出現,這也影響自己對產品印象的判斷。牙防組事件肯定會讓老百姓對心中的所謂“權威機構”形象大打折扣,甚至引發對產品安全的信任危機。
“作為消費者,我們無法完全辨別產品的質量安全,我們希望政府能把好產品技術認證、安全認證的關口,這也是國家檢測部門是否有效監管市場的表現。”蘇先生說。
-專家觀點
專家表示牙防組通過認證收費與其生存空間小有關
“撤銷牙防組體現政府職能轉變”
昨日,對于牙防組被撤銷一事,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毛壽龍教授說,衛生部撤銷牙防組并成立口腔衛生處,這是一種進步,明確了機構的法律地位,也明確了其職能。
毛壽龍教授認為,此前牙防組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確,算不上政府機構,算不上行業組織,也算不上NGO,更不是由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因此其生存空間也非常小。這個組織要通過認證收取費用也與其生存空間比較小有關。
毛壽龍說,牙刷、牙膏的認證本來要有行業標準,通過行業的自我認定,并通過市場來實現的,根據市場經濟規則,政府不應該負責牙刷、牙膏的認證。現在衛生部新成立的口腔衛生處,不參加口腔產品的認證認可工作,說明了政府職能的轉變,明確了其法律地位,并明確了其職責范圍。
毛壽龍稱,相信今后類似牙防組之類的法律地位不明確的組織會得到有效清理。他說現在這樣的組織還不少,執法權力不明確,市場監管也不明確,衛生部撤銷牙防組就體現了政府職能的轉變。
牙防組大事記
●1988年,經衛生部批準,全國牙防組成立。
●1992年起,牙防組為多家牙膏廠家進行認證。
●2005年6月,媒體曝出牙膏認證市場混亂,指出牙防組缺乏必備人員和辦公條件,而且標準不公開、不透明。
●2005年9月,清華大學法學博士李剛對牙防組提起訴訟,認為其不具有認證口腔保健品資格。
●2006年2月,陳江以牙防組對樂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認證涉嫌欺詐消費者、誤導宣傳為由,將牙防組等4方訴至上海市閔行區法院。
●2006年11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李剛勝訴,牙防組認證屬于非法,樂天構成欺詐,并判決樂天公司及銷售超市賠償李剛8.9元。
●2006年底,衛生部、國家認監委共同要求“全國牙防組”停止開展口腔保健品認證活動。
●2007年4月,衛生部撤銷牙防組,成立口腔衛生處,負責全國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本版稿件:綜合本報記者魏銘言郭少峰《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等媒體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