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日公示了一部關于“禁止商家免費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的規定,引起軒然大波。與此同時,中國人民大學向學生征求意見,擬在校內各超市推行塑料袋收費制度,1000份問卷中有60%的人表示反對。
一項旨在建立消費者環保消費習慣的措施,何以招致一片反對聲?從網民的留言來看,大多數反對者認為,這種做法將環保成本轉嫁給了消費者,而環保作為一項公共事務,其成本理應由政府承擔。
在筆者看來,這一說法值得商榷。政府作為社會的公共職能部門,確實應當在公共事務中擔任主導角色。但是,政府解決公共事務所調用的不也是公共資源——包含著每一個公民繳納的稅款嗎?因此,解決公共事務的成本,從本質上,總是由社會普遍公眾共同來承擔的。是先由公民上繳給政府,再由政府統一支配;還是由政府下派給個人,再由個人分別支付,只是程序的先后有所不同罷了。
不過,在消除“白色污染”這一件公共事務中,公眾需要付出的成本不是金錢,而只是改變習慣——只要在購物時不向商家索要塑料袋,便不用多支付一分錢。從制度設計的初衷來說,這正是利用消費者不愿意提高購買成本的心理,迫使人們養成隨身攜帶購物袋的習慣,從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
目前,我國光是快速消費品零售業每年就要消耗塑料袋約500億個,而全國總計每年生產的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白色污染”將近100萬噸。這些塑料袋不可以回收降解,它們將對土壤和大氣造成嚴重污染,并最終傷害人類。
對于塑料袋造成的危害,人們早有共識。只是人們已經習慣一次性塑造制品的方便,害怕“麻煩”而不愿舍棄。當然,尋求更簡便的生活方式無可厚非,但當這些習慣制約、阻礙了人類的生存時,難道我們還要固執地堅守嗎?
據了解,國家有關部門20年來,一直在致力于開發出傳統塑料的替代品,但始終沒有取得理想的研究成果。也許為了一個方便的替代品,我們還要再等幾十年。真的要等到塑料袋把人類賴以生存的空間一步步地蠶食殆盡,人們才能意識到,在習慣使用塑料袋背后,是多么巨大的生存成本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