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近日發布最新規定,從5月1號起,乘坐從我國境內始發,去往國際以及港澳臺等地區的航班,每位旅客每次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不能再超過1000毫升了。
按照民航總局的規定,受限攜帶的物品主要是針對液體、凝膠以及噴霧類液態物品。像礦泉水、飲料、糖漿以及液體飲品;女士用的乳霜、護膚油、香水等化妝品,男士用的剃須泡沫以及日常用的牙膏和隱形眼鏡藥水也都在受限之列。每人每次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不能超過100毫升,并且必須盛放在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而且是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超出部分需要托運。
如果您攜帶的液態藥物超過了這個量,就要有醫生的處方或醫院證明才能放行。如果是嬰兒吃的奶、果汁和液態食品,經過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后,可以適量攜帶。由于新的規定可能會使安檢速度減慢,我們提醒您盡可能提前兩小時到達機場,以免耽誤您的行程。

